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中国信用”网站查询是否属于严重失信单位,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社会保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86—3411125附件:2024年福贡县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三批)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