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发〔2016〕23号)、《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相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平台依托单位为在淄博高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服务目标,所服务的行业为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4.实际运作一年以上,6.采用市场化运作,财务收支状况良好,7.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诚信、守法,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以上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于5月17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科工信局,并同时报送附件1-4的电子版资料,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