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促进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钦州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第二章申报认定第四条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要遵循自治区和全市经济发展战略布局,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评估认定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第五条申报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园区发展规划,核心区园区入驻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少于12家,分园区入驻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少于8家,由产业园所在地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产业园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第三章运营管理第八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规划、评估、认定、考核工作,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产业园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确定产业园上一年度的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每两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产业园的平台建设、管理运营、招商引才、服务企业用工、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