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5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粤财金〔2020〕39号)相关规定,经审核:刘立等102人次符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其中:东源泰业村镇银行77人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1人次,河源市农村商业银行7人次,中国工商银行2人次,中国农业银行5人次),拟同意对以上人员发放2024年第3季度贴息资金255129.35元(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单位印章,不以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联系电话:0762-3293000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2号附件1:河源市直2024年第3季度贴息资金申请表-未交失业保险.xls附件2:河源市直2024年第3季度贴息资金申请表-已交失业保险.xls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