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关于推进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如下:1、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补贴,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咨询服务电话:公共就业服务股0795-4508181,咨询服务电话:公共就业服务股0795-4508181,3、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包括个人缴纳的部分咨询服务电话:公共就业服务股0795-4508181,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城乡贫困劳动力跨地区求职就业,到省外务工的给予每人500元交通补贴,到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给予每人300元交通补贴,若在本县从事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进行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保,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