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贵州省财政厅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72号)文件精神,在独山县国有林场基长营林区18林班(小地名:架桥)种植木本油料植物(山桐子)500亩,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通过市场询价,我场委托由“贵州润黔正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施工阶段监理,监理费用总计1万元,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项目已建设完毕,监理公司已向我场提交支付监理费用的申请,为规范做好资金支付管理,我场对监理费的支付情况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4日,公示期满后,我场将根据公示情况及时支付项目监理费用1万元整,现予以公示10日,如有不实,请向独山县国有林场据实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4日监督电话:0854-3232748(独山县国有林场)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联系人:白加艳独山县国有林场2024年11月15日初审:唐荣华复审:朱莎终审:何可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