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1.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县市区和国家高新区(含正在创建国家高新区的岳阳临港、娄底、湘西、张家界四个省级高新区,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2024年省科技厅批复认定的省创新联合体,二、项目组织1.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由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由市州科技局组织2024年省科技厅批复认定的省创新联合体,三、申报要求1.限额推荐申报(1)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2.项目申报单位(1)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申报单位,限制申报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不得牵头申报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不得牵头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项目,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汇总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五、申报受理时间1.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由省科技厅单独再通知申报时间、推荐截止时间、推荐文件寄送时间,邮编:410013附件:2025年引导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