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现面向全县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单位,请准备相关资料报名:一、申请条件申请设立就业见习的单位原则上应为我县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每年接纳不少于3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专中职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二、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股(纸制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材料如下:(一)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二)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三)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2);(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相关要求及补贴标准经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就业助资金按照实际完成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向见习单位支付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标准提高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大山(就业促进股股长)15839712728杨玉(就业促进股工作人员)18838515926附件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docx附件2: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docx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