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纳雍县老窑砂石有限公司委托,纳雍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评审了《纳雍县新城喀斯特砂石厂(扩能、扩界)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会后编制单位按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修改后于2024年10月12日经专家复核通过,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5日,如对评审程序和评审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反映,联系电话:0857-3535237地址:纳雍县居仁街道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产业园办公区4楼(纳雍县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股)附件:信息表.pdf纳雍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