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光明区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我单位于2021年牵头制定了《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该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6日止,我单位对《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深圳市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园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月13日(共计32日),反馈方式如下:(一)信函反馈: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寄送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政府公共服务平台5楼522室,联系人:麦工,联系方式:0755-88210476,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邮件主题为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业务咨询:麦工,联系方式:0755-88210476,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