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石家庄市水利局、石家庄市林业局、石家庄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石人社字【2020】75号)和县人社局关于印发《灵寿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灵人社字【2021】35号)我中心对各乡镇申报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通过各乡镇审核、我中心备案,现拟将37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从2022年5月10日到2022年5月12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到县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反馈或电话反映,监督电话:69135789附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5月10日附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