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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仁市2024年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仁市农业农村局 | 2024-12-03
关于印发《铜仁市2024年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秸秆综合利用攻坚突破的决策部署,附件:铜仁市2024年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实施方案铜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3日铜仁市2024年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实施方案为确保铜仁市2024年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顺利实施完成,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产业绿色发展用于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47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通知》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二、目标任务结合《贵州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产业绿色发展用于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47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2024年度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补助市场主体收储或加工利用秸秆量不低于6.35万吨(详见附件1),(四)补助对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五)补助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产业绿色发展用于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47号)文件要求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四、工作程序(一)建立完善台账资料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指导秸秆收储加工利用主体,5.市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利用情况汇总表(附件7)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附件:1.铜仁市2024年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补助绩效目标分解表县(区)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主体申请表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申报承诺书4.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申报主体诚信经营证明5.申报补助主体印证材料清单6.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审核意见表7.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利用情况汇总表附件1铜仁市2024年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补助绩效目标分解表区县绩效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资金(万元)获得补助的秸秆饲料化市场主体玉米、水稻、高粱等秋收秸秆收储利用量≥6.35万吨补助发放完成率100%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发放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获得补助的秸秆饲料化市场主体单位牛(羊)养殖饲草料投入成本同比降低补助主体满意度德江县≥0.13万吨100%20元/吨2024年12月31日同比降低≥85%2.6思南县≥0.55万吨100%20元/吨2024年12月31日同比降低≥85%11沿河县≥2.00万吨100%20元/吨2024年12月31日同比降低≥85%40松桃县≥1.15万吨100%20元/吨2024年12月31日同比降低≥85%23印江县≥0.60万吨100%20元/吨2024年12月31日同比降低≥85%12石阡县≥1.50万吨100%20元/吨2024年12月31日同比降低≥85%30江口县≥0.03万吨100%20元/吨2024年12月31日同比降低≥85%0.6玉屏县≥0.09万吨100%20元/吨2024年12月31日同比降低≥85%1.8万山区≥0.15万吨100%20元/吨2024年12月31日同比降低≥85%3碧江区≥0.15万吨100%20元/吨2024年12月31日同比降低≥85%3合计≥6.35万吨127备注:各区县间秸秆饲料化利用量任务可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附件2县(区)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主体申请表申请主体名称详细地址***市(州)***县***镇(乡)***村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申请补助秸秆收储量(二选一)申请补助秸秆加工利用量(二选一)申请补助情况1、申请收储情况向他人购买秸秆***吨,附件3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申报承诺书我单位(本人)在申报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过程中,我已经知晓以上承诺全部事项(手写)承诺主体(盖章)承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4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申报主体诚信经营证明申报主体名称证明事项核实申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被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纳入黑名单的情况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县(区)税务局意见(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说明本表仅用于贵州省2024年牛羊秸秆饲料化项目证明资料,能够证明收储或加工秸秆用于饲料化利用的其他印证材料均可附件6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审核意见表申报主体审查内容1.核查所提供资料是否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数量为吨审核人:盖章:年月日审核补助数吨备注附件7市(州)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补助情况汇总表呈报单位(盖章):序号县(市、区)乡(镇)申请主体名称申请主体负责人联系电话主体秸秆收储量主体秸秆加工利用量备注(二选一)(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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