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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11-27
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申请换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换领资质证书的,证书逾期自动作废,请尽早办理证书换领业务,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换证承诺书、材料承诺书、营业执照、原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声明,总包二级资质换领证书申请审批通过并公示结束后,企业应在文书制作阶段自行申请注销相同专业的总包三级资质,待注销通过后方可打印总包二级资质电子证书,请相关企业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发生超出有效期限仍未完成申请流程,导致资质失效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情况,注销总包三级资质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法定代表人声明、营业执照、原资质证书、对应二级资质的准予决定书,三、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方面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办理,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申请,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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