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创新驱动先锋行动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沈阳市“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科技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业务电话:高新处(工业领域、科技型企业),22724120、22721314农村处(农业领域),22725022社发处(社会发展领域),23768180监督电话:监督处,22722774附件:1.2022年沈阳市关键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2.2022年沈阳市科技创新主体培育专项3.2022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沈阳市科学技术局附件.项目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