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联合体及联合自主更新实施方案1.联合体:联合自主更新改造单元(以下简称“更新单元”)内拥有合法土地权属的单位可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2.联合自主更新实施方案编制:经更新单元内全体土地权属单位协商组成联合体后,会同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自主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需明确更新单元内土地权属现状、联合体成员单位(包括原土地权属单位转让归并及补全土地使用权的归并补全方案)、委托报建主体、具体实施方案(包括规划方案、出资方案、不动产登记方案、建设方案、统一管理要求等)、主导产业及监管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以及其他需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内容(实施方案编制模板详见:附件),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更新改造前需以更新单元内剩余土地使用年限最长的单位为基准,(四)联合自主更新项目报建流程1.规划条件:市资规局按照批准的更新单元范围及规划建设初步方案(经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属地政府确认同意)出具项目整体规划条件,5.土地权属: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现有的土地权证一并打包作为联合自主更新项目的土地权属证明,提交联合体成员原不动产权证(土地证和房产证)、规划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更新改造总体方案、权籍调查报告申请登记,不得出现联合体成员单位在项目建成后既不登记产业载体、办公、生活服务设施,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动产登记的最终土地面积(包括独有及共有部分)不得超过原土地权证面积,二、联合体成员经联合自主更新区域内不动产权证登记的所有土地权属单位充分协商,三、具体实施方案1.规划方案XXX地块单元自主更新联合体已委托XXX设计院进行方案设计,(3)更新后的土地使用年限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更新改造前需以更新单元内剩余土地使用年限最长的单位为基准,3.建设方案(1)XXX地块单元联合自主更新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统一规划、统一设计,(3)联合体成员在被委托单位办理联合自主更新各阶段手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