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一)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示范的科技成果须符合实施地群众的实际需要,同期主持或参与自治区科技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主持自治区科技项目数不超过2项,本年度科技惠民项目只能申报主持1项,与其他类型科技计划项目并列申报不超过2项,预算编制须符合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自治区科技惠民项目申请财政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按格式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惠民项目申请书》、预算书及相关附件(单位资质、成果证明、项目合作协议、科研诚信承诺书、科研伦理审查书等),各市、县(区)项目申报单位须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自治区属申报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各申报单位须认真核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项目申报单位能力和基础条件,已获得立项支持示范的技术不得重复申报,三、联系方式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5020030、5032412科技信息管理系统技术咨询:5020580、5011204附件:2025年自治区科技惠民项目支持方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12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