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鄂商务发〔2022〕45号)和《鄂州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鄂州商务文〔2023〕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鄂城区商务局推荐,第三方评审、审计和现场核查等环节,市商务局拟对我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五个工作日),纳入支持项目必须客观真实,且没有享受过其他财政类资金支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27-60265436027-60265571附件:鄂州市2023-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2023-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认定投资金额(万元)拟支持金额(万元)上级文件支持依据1湖北庄禾产品出口配送有限公司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项目224.991050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2鄂州市梁子湖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项目66.9420.08172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3梁子湖区联家超市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350.2615100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4中国邮政鄂州分公司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562.7100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鄂州市商务局202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