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支持航运保险业务发展政策措施》(青金监字〔2022〕14号)相关规定,我市将以2021年度航运保险保费收入为基准,对保险机构在奖励年度超出基准的增量保费收入部分给予奖励,为做好政策兑现基础工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青岛银保监局、市保险业协会对各保险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了保险公司2021年度航运保险保费收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10日至5月2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5913749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附件:保险公司2021年度航运保险保费收入汇总表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