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交函〔2024〕127号市财政局: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第三批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225号),涉及我市新增或更新纯电动出租车奖励资金共计522万元,(其中市本级412万元,新化县110万元),市本级奖励资金拨付娄星区财政局、新化县奖励资金拨付新化县财政局,请市财政局予以支持,同时,该项补贴资金,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将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每位巡游出租车司机个人账户,因市本级交通系统没有“一卡通”平台发放账号,还请市财政局协调娄星区财政局为感,附件:1.《娄底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纯电动巡游出车资金补助的报告》2.《娄底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增加1台纯电动巡游出车资金补助的报告》3.娄底市交通运输局《“十四五”期间全省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补助资金娄底分配使用方案(2023年度)》4.娄底市市本级2023年度新增或更新纯电动出租车奖励资金发放明细表娄底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12月9日附件1:发放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