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文件精神,南安高顺农机专业合作社、南安瑞灿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10家服务主体于2024年开展了第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并提交了补助申报材料,经审核申报材料后,服务范围覆盖金淘、码头等16个乡镇(街道)49个村,完成机耕7944.86亩,机防607.27亩,机收6463.64亩,全程4004.97亩,现将拟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电话:0595-86388101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电话:0595-86382858地址: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邮编:362300E-mail:nanjgz@163.com附件:1.2024年第一批南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表2.2024年第一批南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户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