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驻区(县)工作队,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开发建设,支持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根据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头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现制定印发《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发展生产服务业新业态)申报指引》(以下简称《申报指引》),组织开展第一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项目范围入库项目的范围为符合《申报指引》适用范围的深圳—汕头合作园区内建设供应链选品中心和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基地)项目和引进头部主播来汕直播带货项目,二、入库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主体和申报项目内容应符合《申报指引》相关要求,三、入库项目申报入库项目申报由各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入库项目提交材料详见《申报指引》),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入库的申报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于12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推荐函、《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及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四、其他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配合市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附件1: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发展生产服务业新业态)申报指引.pdf附件1中附件:支持企业发展生产服务业新业态项目申请表.wps附件2: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wps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2月5日(联系科室:生产服务业科,电话:88992009)抄送: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头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