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及财政金融局、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及财政金融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办法》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2024年10月23日附件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工作部署,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试点资金是指由国家财政部下达我市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方向)和市级财政相关配套资金,(一)市工信局负责牵头制定试点资金管理具体实施细则,(二)市财政局负责审核试点资金年度预算、审核拨付项目资金,(三)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园区产业发展局负责按规定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第二章支持对象、范围及标准第四条试点资金重点支持参与长沙市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企业和服务机构、平台,第五条资金支持的标准和具体条件按照《长沙市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政策》执行,第三章资金申报、审核第七条公开申报类项目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试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及评审工作方案,审查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以联合行文的形式上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市工信局负责组织进行项目复审,依照其他现行有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办理,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