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函》(粤工信信软函〔2022〕11号,以下简称《申报函》,现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一、请各县区按照《申报函》要求组织本辖区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项目数量1个,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详见《申报函》附件)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二、请各县区填写《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5月13日前连同推荐项目的申报文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并函报我局(信息化推进科),三、省工信厅将组织对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推荐结果不作为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的依据,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函》(粤工信信软函〔2022〕11号),2.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邮箱:cz2120096@126.com)附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1:粤工信信软函[2022]1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函.pdf附件2: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