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45号)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各地就业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重点群体就业情况、资金保障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因素,经研究,拟评选出2023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名单(按行政区域排序),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联系电话:0771—5840625传真:0771—5840625附件:2023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12月6日附件2023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名单(一)促进就业工作先进设区市(3个)南宁市、桂林市、河池市,(二)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县(市、区)(20个)上林县、马山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全州县、永福县、藤县、铁山港区、灵山县、东兴市、桂平市、陆川县、北流市、平果市、昭平县、宜州区、巴马瑶族自治县、武宣县、合山市、江州区、扶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