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确保各地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三、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三)全面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七、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十五)推进城乡建设管理低碳转型,健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体系,落实国家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支持可再生能源、新材料、生态系统碳汇等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和服务机制,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建立全省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碳汇、绿色低碳技术等项目投融资支持,推动我省新能源装备、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走出去,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