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支付2024-2025年度海南就业驿站东方商旅站、板桥站、感城站、大田站运营管理费用的公示(第一笔款项)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文件要求,现将就业驿站运营管理费用支付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如下:委托海南新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运营商旅站付第一年第一笔款项运营费壹拾肆万捌仟圆整(¥:148000),委托海南和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运营板桥站付第一年第一笔款项运营费壹拾肆万捌仟柒佰伍拾圆整(¥:148750),委托海南中智测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运营感城站付第一年第一笔款项运营费壹拾肆万玖仟圆整(¥:149000),委托海南中智测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运营大田站付第一年第一笔款项运营费壹拾肆万玖仟圆整(¥:149000),现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者问题,请向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联系电话:25592156,公示期限: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