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贸易调整援助办法》(以下简称《援助办法》),帮助企业应对外部贸易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贸易调整援助主要面向因受外部歧视性贸易政策、对外贸易突发和异常情况、进口严重冲击等贸易环境变化严重影响,建立贸易环境变化预警机制,监测分析贸易环境变化对全省产业发展、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对可能受到贸易环境变化严重影响的行业和企业,企业因特定贸易环境因素影响,产业安全监测、应对贸易摩擦等风险防范服务援助,并将根据贸易环境变化动态调整,鼓励企业通过调整市场布局、提高生产效率、完善风险管理等方式自主开展贸易调整,积极应对贸易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企业自主开展的贸易调整符合援助条件和援助范围,企业可以对开展贸易调整支出的服务费用申请资金支持,《援助办法》还规定了对受援企业的生产经营恢复情况、援助效果等开展评估的机制,办法将为受贸易环境变化影响的企业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