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要求,对个人申报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进行如下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经报市财政部门认定后发放相应补贴,高安市2024年脱贫劳动力初次创业且创业期满六个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5000元/人,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申报情况如有异议的,可以向高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和监测预警股进行反映,联系人:罗股长联系电话:0795-5287580办公地址:高安市市民中心一楼C区09号窗口序号乡镇姓名性别经营项目名称补贴金额(元)1独城镇新华村陈名四男食品销售、烟䓍制品零食5000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