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4〕14号)及《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市森王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等保留资格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8日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商务交流科电话:0769-22817510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保留资格项目(“粤贸全国”事项)审核表.et东莞市商务局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