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活动(第三轮)增加对第四季度购买10万元(含税价)以上小汽车新车的补贴,具体公告如下:一、活动方式凡在2024年10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在宝安区参与活动的企业购买10万元(含)-20万(不含)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汽车补贴1000元,对购买20万(含)以上的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汽车补贴1500元,在此期间购车的消费者可同时参与购车摇号抽奖活动,其中在2024年10月1日(含)-2024年11月15日(含)期间购车的消费者可参与第二轮摇号抽奖活动,计划于2024年12月组织抽奖,奖品为价值20万元的小汽车一台,每个3万元,每个1.5万元,计划于2025年1月组织第三轮针对2024年9月1日(含)-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车消费者(不含前两轮已中奖消费者)的抽奖,二、其他补充事项1.本公告的小汽车新车为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2.该活动与深圳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等补贴项目不可重复申请,5.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负责解释,附件: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关于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的公告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2024年10月28日(联系人: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