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2号)规定,现将2021年第7批审核通过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经审核,本次符合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发放条件的单位为49家,涉及补贴人员285人,拟发放补贴金额1,630,386.11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金额1,262,386.11元,带动就业补贴金额368,000元,公示期5个工作日,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4号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718室,联系电话:0771-5505371,附件:2021年第7批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单位名单公示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