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申报要求,双方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的职称必须一致,2.内地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六)申请人与香港合作者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七)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一)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三)《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它限制,四、申报说明(一)在线填报路径,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后,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RGC项目(内地-香港)”,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除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外,申请人须将下列附件材料上传至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并提交:1.申请人与香港地区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及项目清单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询问,五、项目联系人电话:010-62328256,62326943传真:010-62327004邮箱:hmt@nsfc.gov.cn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附件:国际(地区)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报告正文撰写提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