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与服务,根据《长沙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长科发〔2019〕64号)、《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科发〔2019〕65号)和《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长科发〔2019〕56号)等有关规定,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将于近期组织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专项)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2021年度长沙市第二批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专项)共11项(名单见附件1),二、评估内容本次评估项目第二年度的实施情况,具体内容如下:1、项目年度实施进展情况,项目任务书约定的预期目标完成情况,2、资金投入与使用管理情况,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自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资金及账目管理的规范性,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约定的阶段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技术问题、产业化问题等,四、评估材料请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长沙市科技项目验收(中期)评价工作规范》(长科发〔2023〕18号)要求准备评估材料,请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系统材料的填报工作,咨询服务电话: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0731-8284200782849116市科技局监督处0731-88666750附件:2024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专项)中期评估名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