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重大外资项目奖励政策实施细则》(青商办字〔2023〕25号)、《青岛市促进境外投资者来青投资奖励政策实施细则》(青商办字〔2022〕74号)规定,拟对阿斯利康制药(青岛)有限公司、青岛新润丰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新奥新能(山东)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中电建(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岛好享住投资有限公司5家企业给予青岛市重大外资项目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对以上5家企业认定并奖励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受理单位(青岛市商务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受理单位:青岛市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处,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世贸中心A座2805室,电话:0532-85918110邮政编码:26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