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68号)、《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化县新化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2018-2019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乡镇初验、县级复核,邹联运猪场、李艾初猪场、安正定猪场等11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的养殖场桑梓睦牧金桥养牛专业合作社大型沼气池、湖南美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液态有机肥已按合同完成建设任务,按照新化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关于明确新化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奖补标准的通知》(新畜资发[2019]1号)文件标准,对以上大型沼气池、液态有机肥厂、养殖场及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予以奖补,发放补助资金773.3790万元(具体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受理截止日期2022年1月21日,举报电话为:0738-3568431(新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办公室),新化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1月14日附件:第十二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