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财政每年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专项资金,从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资金扶持,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中:对首次通过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20万元,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市本级财政每年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专项资金,从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资金扶持,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中:对首次通过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20万元,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市本级财政每年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专项资金,从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资金扶持,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中:对首次通过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20万元,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