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市电子商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发展取得实效,市级资金预算安排了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根据《阳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2024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通知》(阳财工〔2024〕26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阳江市市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阳商务电函〔2024〕93号)文件,制定我市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现将本次资金项目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12月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意见处理完毕,我局将在专项资金实际到账的7天内完成拨付工作,附件:2024年阳江市市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联系人:严珺,)阳江市商务局2024年12月2日附件:1.2024年阳江市市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