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扶持笋竹加工企业、竹林资源培育、竹林路网建设、怀化竹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产业市场拓展和竹文化旅游等方面,每个项目支持20万元,每个基地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分3年对新入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申报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每年从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50万元支持品牌建设和宣传,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3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3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单次展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万元,每年给予怀化市竹产业协会经费补助不少于3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