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部门、教育部门、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有效监管,2022年全面承接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并完成机构总数50%以上的审核工作,到2025年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机制基本健全、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制定《湖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意见》《湖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及审批办法(试行)》等文件,做到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一网打尽”,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双减”专班职责分工,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要督促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建立“一栏八公开”信息公开机制,日常管理过程中的典型案例、问题难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等相关信息通过工作日报、信息专报等方式向属地“双减”工作专班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探索开展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要配合属地市场监管、民政部门做好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报工作,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要把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双减”工作专班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属地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调研,及时总结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