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大丰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大农发〔202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江苏省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等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农办牧〔2024〕1号)、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盐城市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等行动方案的通知》(盐农牧〔2024〕3号)、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盐城市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等行动方案的通知》(盐农牧〔2024〕3号)等文件要求,对7月1日后符合“先打后补”条件的场点进行公示,根据各镇(区、街道)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审核报送情况,我局组织对各镇(区、街道)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后,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5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附件:大丰区2024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场点备案申请情况公示表(第二批)联系电话:0515-68858208通讯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健康西路15号邮编:224100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