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标准: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同一项目就业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本批次共有20户小微企业64人次符合补贴申报条件,审核补贴金额共计550562.94元,其中失业保险补贴部分暂不拨付,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有关单位、个人对所公示的申报补贴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方式:雨花区就业服务中心85880398相关附件下载:2024年雨花区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汇总表---公示.xls2024年雨花区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人员名单---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