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七届104次常务会议及《深圳市纯电动巡游出租车超额减排奖励试点实施方案(2017—2018年度)》(深交规〔2017〕8号)要求,领取2017—2018年度纯电动巡游出租车超额减排奖励的车辆需在运营时间达到五年后(退出营运)开展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完成了上述退出营运车辆(第一批)考核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一、车辆考核情况我局对2023年12月6日前退出营运共7399台车辆开展考核,经考核,达到里程要求的车辆6907台,未达到里程要求的车辆492台,未达标车辆拟扣减资金共计9690064.36元(详见附件),二、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公示期间,对拟发放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6号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2414室,受理时间:公示期内工作日9:00—17:00,附件:车辆行驶里程及资金扣减情况明细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