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农办机〔2024〕5号)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皖农机〔2024〕118号)要求,按照自愿备案并承诺的原则,经市农业农村局资质审核并公示,确定蚌埠联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蚌埠市怀远县昊驰农机商贸有限公司、徽农智能农机(蚌埠)有限公司、怀远县好运农机有限公司、怀远县融晟农机有限公司、怀远县圣丰农机有限公司、怀远县金丰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固镇县鸿迅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固镇县丰田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固镇县天泽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为我市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参与我市报废农机回收业务,2024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30日,特此公告,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