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保生活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8号)文件精神,经劳务派遣单位申报、系统信息核实、经办机构审核的工作流程,最终核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企业2家,实际用工单位4家,补贴金额共计31821.81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石门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736-5165996,附件: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岗返还公示名册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26日附件: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公示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