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建设方案》(浙科发外〔2022〕23号)有关要求,拟认定“生物基资源开发与利用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16家为2024年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2月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我厅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省科技厅合作处,0571-87054015邮箱:zjkjt_hzc@163.com附件:2024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拟认定清单.doc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