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惠城区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方案惠州市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11月28日附件惠城区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方案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一、扶持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惠城区范围内的农业企业、农业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承包户等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流转经营主体(流入方)150元/亩、流转农户(流出方)5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奖补,鼓励、指导有效期内省级“菜篮子”基地、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积极申报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条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五)对上一年度新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六)鼓励、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七)鼓励、指导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三条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八)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可根据其种植养殖的食用农产品上市时间,(十)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完善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区财政一次性给予经营主体资金奖励1万元(同类型不累计),区财政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1万元(同一主体一年内新增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标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两个或以上农业品牌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家品牌核心企业资金奖励1万元,推动惠城区农业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第九条其他政策扶持(二十一)鼓励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平台企业申报上级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项目,(二十三)积极鼓励和指导经营主体申报国家、省、市级立项资助的农业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