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坪山工匠园机构入驻及场地使用管理办法》,现将坪山工匠园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公开遴选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驻坪山工匠园:1.承诺入驻之日起3个月内将工商登记住所及税务登记地迁至坪山工匠园,(二)申请入驻坪山工匠园的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否则入驻申请不予通过:1.近三年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4.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二、申请材料(一)机构(项目)入驻申请表(详见附件1,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二)申请单位材料:1.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提供营业执照,4.单位承诺书和授权书(详见附件2,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应当核实上述有关材料原件,(二)申请方可任意选择以下一种方式递交材料:1.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坪山工匠园前台,2.将申请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weijiehong@szpsq.gov.cn,附件:1.机构(项目)入驻申请表2.单位承诺书和授权书坪山工匠园运营管理委员会2024年11月28日附件:1.附件1:机构(项目)入驻申请表.doc2.附件2:单位承诺书和授权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