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余姚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二)项目申报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及以上,排名前三位的项目组成员同时承担在研本级项目不得超过2项,(五)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研发经费,项目申报前已实际发生的项目研发投入(按照会计准则核算),(二)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立项的,(三)项目承担单位同时承担本级立项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四)项目承担单位存在超期未验收项目或近三年终止项目的(含上级项目),每个项目按项目研发总预算额分类分档给予不超过20%、最高200万元的补助,补助资金分两批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拟补助金额的50%,项目验收通过后视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情况,申报资料经市科技局在线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线下载、打印纸质材料,经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中意生态园审核盖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