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并对所得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并加强与一般公共预算衔接,(三)拟定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三)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批复安排支出,第十四条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重大项目支出、资本金注入、实施战略性收购支出等,主要包括处置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以及经县政府批准的对国有企业其他方面的补助性支出,(三)转移性支出,结合国资预算单位提报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草案,第十九条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当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第二十条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收付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因上级增加不需要县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应当同时办理预算划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