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现行有效的涉及各类经济活动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了自查,自查发现《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扶持多式联运发展政策的通知》文件中“三、支持政策”第(二)项“综合性政策”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项第1目“(一)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给予特定经营者财政奖励和补贴,“公铁联运、铁水联运奖补政策”内容“奖补总额不得超过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各项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地方所得部分”和“企业所获奖补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项“安排财政支出一般不得与特定经营者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规定,鉴于《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扶持多式联运发展政策的通知》部分条款存在不当竞争和市场干预,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现征求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如有意见,请于10月29日前反馈,联系人:市交运局运管科杨俊,2024年10月23日。